关于展开国家城乡交融开展试验区作业的告诉
发改规划〔2019〕1947号
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化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心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交融开展系统机制和政策系统的定见》,现将经城镇化作业暨城乡交融开展作业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经过的《国家城乡交融开展试验区变革方案》,以及各有关方面一起确认的国家城乡交融开展试验区名单印发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
国家开展变革委
中心农村作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 业 农 村 部
公 安 部
自 然 资 源 部
财 政 部
教 育 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科 技 部
交 通 运 输 部
文明和旅游部
生 态 环 境 部
人 民 银 行
银 保 监 会
证 监 会
全 国 工 商 联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农业开展银行
2019年12月19日
附件:
《国家城乡交融开展试验区变革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