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中国证券出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证券期货运营组织私募办理人中办理人(MOM)产品存案相关事项的告诉(以下简称“告诉”)。
MOM是Manager of managers的缩写,意为办理人中办理人。12月6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运营组织办理人中办理人(MOM)产品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指引第二条规则,MOM产品是指证券期货运营组织,即办理人办理的一起契合以下两大特征的财物办理产品。
一是,办理人依照指引要求托付两个或许两个以上契合条件的第三方财物办理组织(以下简称出资参谋)就财物办理产品的部分或许悉数财物供给出资主张。
二是,根据财物装备需求将财物办理产品的财物区分红两个或许两个以上财物单元,每一个财物单元按规则独自开立证券期货账户。
MOM产品可以终究靠揭露征集方法或许非揭露征集方法建立。本次的告诉是对非揭露征集MOM存案进行了规则。
告诉中要求,非揭露征集MOM产品存案需求满意三大要求。
一是财物办理合同应清晰约好办理人、出资参谋、托管人责任以及出资参谋数量等内容,一起具体列明MOM产品出资方针、战略、规模,财物单元区分规范,出资参谋挑选规范、基本信息等,充沛提醒相关危险。
二是办理人应提交契合《指引》第七条要求的出资参谋协议,并就出资参谋费用规范、付出频率、付出方法作出具体约好。办理人不得在方案财物中列支出资参谋费用。
三是合规负责人应对办理人、出资参谋、出资司理是否别离契合《指引》第八、九、十条相关资质要求宣布清晰的合规检查定见。
《指引》第八、九、十条规则,请求征集MOM产品,拟任办理人应当契合《揭露征集证券出资基金运作办理办法》《证券期货运营组织私募财物办理事务办理办法》等法规关于财物办理产品办理人的相关要求,并继续具有专门的出资研讨团队,专职从事MOM产品或基金中基金产品相关出资研讨人员不少于3人。
拟任非揭露征集MOM产品的出资参谋应当契合《证券期货运营组织私募财物办理事务办理办法》《证券期货运营组织私募财物办理方案运作办理规则》(证监会布告〔2018〕31号)等法规关于财物办理产品出资参谋的相关要求。
拟任非揭露征集MOM产品的出资司理,应当契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3年以上金融职业从事证券期货出资、证券期货研讨剖析、证券出资基金研讨点评或剖析经历,其间至少1年为证券期货出资经历;或许具有3年以上养老金或保险资金财物装备经历。
(二)前史出资成绩安稳、杰出,无严重办理失当行为。
(三)最近3年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记载。
(四)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准则规则的其他要求。
此外,告诉中还要求,MOM产品运转期间发作增聘或解聘出资参谋景象的,办理人应在相关改变行为发作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改变存案,提交契合《指引》要求的出资参谋协议以及改变存案陈述。合规负责人应当对出资参谋改变状况是不是满意《指引》要求宣布清晰的合规检查定见。
MOM产品完结存案后,办理人或托管人可根据存案证明及相关资料向中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公司等组织请求开立多个证券期货账户。
中基协议期搜集MOM产品运作信息,加强MOM产品事中过后运转危险监测,发现已存案的MOM产品存在严重危险或违规事项的,将及时陈述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