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绝选用湖北籍或近期有湖北作业史职工违法

2020-03-20 18:50:18  阅读:6965 作者:责任编辑NO。谢兰花0258
依据《作业促进法》和《流行症防治法》相关规则,患有新式冠状病毒肺炎后被治好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其从前患有新式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为由对其回绝选用,更不得施行任何作业轻视行为。

每经修改:周宇翔

据湖北省总工会音讯,针对复工复产期间职工重视的热点问题,湖北省总工会近来安排职工法令服务团编制了《支撑企业复工复产 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法令服务指引》,其间对企业是否能因劳作者为湖北籍或近期有湖北作业史等就采纳回绝选用等相关劳作联系问题进行了清晰答复。

企业能否由于劳作者是湖北籍或许近期有过湖北作业史,就采纳回绝选用、回绝返岗复工或许免除劳作合同等作业轻视行为?

不能。依据《作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则,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所以流行症病原携带者为由回绝选用。可是,经医学判定流行症病原携带者在治好前或许扫除感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令、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则制止从事的易使流行症分散的作业。《作业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规则,违背本法规则,施行作业轻视的,劳作者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流行症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轻视流行症患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流行症患者。企业能够要求劳作者供给医学证明或许14天的阻隔记载以保证求职者身体无恙,不会感染其他职工。

用人单位能够回绝选用从前患有新式冠状病毒肺炎但已被治好的人员吗?

不能够。依据《作业促进法》和《流行症防治法》相关规则,患有新式冠状病毒肺炎后被治好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其从前患有新式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为由对其回绝选用,更不得施行任何作业轻视行为。